济南律师盘点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

2020-10-02 14:49:00

济南律师盘点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。

1.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,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。

2.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,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。

3.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,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。

4.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损害劳动者权益,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。

5.用人单位以欺诈、胁迫、乘人之危,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,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。

6.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,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、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、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,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。

7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。

8.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、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。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
9.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,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,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,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。

10.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,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,仍不能胜任工作,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。